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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我刘煜开局就捡昆仑镜

流沙的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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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言情《洪荒:我刘煜开局就捡昆仑镜》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流沙的莎”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刘煜典韦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刘煜麾下武卫**出鞘、血未干,人头滚了一地。“扔兵器,活命。”刘煜单手挑起吕布,像挑一面破旗,高举过顶,吼声劈开三万铁骑的耳膜。三万人僵在马上,连马蹄都忘了踏...

来源:cd   主角: 刘煜典韦   更新: 2026-10-28 06: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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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言情《洪荒:我刘煜开局就捡昆仑镜》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流沙的莎”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刘煜典韦,小说中具体讲述了:穿成古代破屋穷光蛋刘煜,一睁眼就蹲在自家井边摸到崆峒印!绑定法宝系统,从金光一闪开始杀穿两界乱局,逆天改命就在昆仑镜信息灌入脑海时。...

第11章

走在最前面的延狄仆猛地收住脚,嗓子都劈了。
眼前黑压压站了一排汉军,火把亮起来,站得整整齐齐,刀尖都对着他们。
等他想退,身后也涌上来人了。
一百来号人眨眼间被围了个严严实实。
徐晃从人堆里走出来,咧嘴笑:“主公猜得一点都不差。”
原来刘煜早就算准这帮人要跑,提前让徐晃带队占了咸阳,城门故意开着。
这不,全撞网里了。
“统统绑上。”
实力差太多,拓拔修几个连挣扎都懒得费,老老实实伸出手。
第二天一早,刘煜刚起来,徐晃那边就让人来报信。
“主公,昨晚拓拔修那伙人自己送上门了……”
刘煜面无表情:“让徐晃问清楚河套那边鲜卑有多少兵,问完直接砍了。”
对他来说,这些鲜卑、乌丸、羌族的头领留着也是浪费粮食。
“是,主公。”
“告诉乐进,让他马上派兵把整个云中郡收回来。”
刘煜又补了一句。
云中郡、五原郡这些地方,虽然被胡人占了,但里头还有不少**活着。
只是地位低得可怜。
低到什么程度?
比后世人说的两脚羊强点有限,也就是个喘气的物件。
十天后,刘煜的人把云中郡全收回来了。
抓的胡人俘虏,老的少的加一块,统共二十多万。
对于归顺的蛮族,刘煜定下的规矩很明确——先干十年苦活。
十年期满,人还活着,得把汉话练利索,姓氏也得改成汉姓。
做不到,直接杀掉,没什么好说的。
那些死脑筋不肯归化的,更简单,一个字——宰。
这二十万人里头,最后只有八万松口肯归顺。
十年后这八万人还剩多少,谁也说不准。
但好歹有条活路,老天爷总得给人留口气。
这十年里,卖力气干活,起码饿不死。
“主公,鲜卑的宇文和慕容两个部落,盘踞在河套。
两边合一块儿,估摸着能拉出十万骑兵。”
徐晃上来禀报。
后套那片地方,水**前套肥得多,鲜卑人怎么可能让羌族和乌丸人过去吃草?
宇文部和慕容部,是鲜卑里头最能打的两支。
后套平原上的这些人,不过是他们族群里的一支分脉,不是全部。
“匈奴一撤,鲜卑人就起来了,势头压不住。”
刘煜脸色沉下来。
就一个后套,宇文和慕容两家就能凑十万骑兵出来。
那整个鲜卑各部,不得上百万骑兵?
难怪后世史书上写五胡乱华,这帮草原**确实能打。
“去,传令赵云,让他带骑兵立刻赶到九原。”
刘煜下令。
云中郡和五原郡虽然已经被他拿下大半,但境内还散落着不少胡人部落,鲜卑、乌丸、羌人都有。
这些钉子,得一颗颗拔干净。
“是。”
约摸三天后,赵云引着四万骑兵进了九原城。
队伍里有两万是刚收编的匈奴兵,剩下两万,才是从离石一路打出来的老底子。
连番恶仗打下来,尤其是萁陵那一战,骑兵折损得厉害,没办法,只能拿匈奴兵往上填。
“主公。”
赵云抱拳行礼。
跟当初在离石初见时比,赵云脸上多了几分沉稳,眼神也更老练了。
“歇一天,明天动身,把后套拿回来。”
刘煜盯着赵云,“记着,多让匈奴骑兵冲前面。”
外族的人,心思永远不在这边。
匈奴兵死再多,他也不心疼。
“是。”
赵云抱拳。
“行,去吧。”
刘煜摆手送走赵云。
人一走,刘煜就回到案前,盯着地图琢磨下一步棋。
五原郡卡在阴山脚,后套平原紧挨狼山。
等后套拿到手,顺着贺兰山脉往西一挥,西套平原也就一并拿下了。
贺兰山那片地方一旦牢牢握住,祁连山就等于盯上了。
河西走廊这条路一打通,西域的门就彻底敞开了。
“西域。”
地图上,西域那片区域格外扎眼。
刘煜的目光落在那块地方,心里想的却不是汗血宝马——那玩意儿他看不上。
真正让他上心的,是西域的……
这条路必须打开,西域那些小国,一个都不能放过。
不过眼下倒是急不来。
从这儿往西域走,得绕道大草原,方向搞岔了,十有 ** 要迷路。
与其在这儿冒险,还不如从凉州的张掖、敦煌那边出发——路近,补给也方便得多。
后套平原,宇文部落的帐篷里,气压低得能拧出水来。
宇文锐成和慕容鸿才面对面坐着,脸色都不太好看。
拓拔修那帮人走了快两个月,居然一点信儿都没有。
**那边出兵河套,他们早就知道了。
按他们原先的打算,要是汉朝真硬得起来,拓拔修会传信回来求援,他们这边也好派兵过去。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别说求援的信,连派出去的探子,都跟石沉大海一样。
“我琢磨着,就两种可能。”
慕容鸿才沉着嗓子,把想法摆到桌面上,“要么是那帮**骨头硬得很,跟拓跋、乞伏两家打起来不落下风,直接从草原上把他们抹没了;要么就是反过来,拓拔修他们打赢了,正忙着分战利品,顾不上往回传话。”
宇文锐成拍了桌子,脸上横肉一抖。
还用想?肯定是第二种。
**那边的情况他门儿清——那小皇帝都被废了,内部乱成一锅粥,哪有闲心往外折腾?就算真有那本事,拓拔修手里捏着十几万骑兵,就是站着让人砍,也没那么快死翘翘。
所以 ** 只有一个:拓跋部那帮家伙,想把好处全吞了。
宇文锐成越想越气。
鲜卑三大部里,拓跋、宇文、慕容本来旗鼓相当,要真让拓跋部吃独食,以后宇文和慕容还怎么在草原上抬头?
“不能让他独吞。”
慕容鸿才接了一句,语气硬邦邦的,“咱们两家合兵,跟着咬一口,总归能捞点汤喝。”
宇文锐成点头:“行,就这么定了。
明天就拉队伍,两部凑八万骑兵出来,沿着阴山脚底下那条官道,直插前套平原,绝不能让拓拔修把好处都搂光了。”
第二天一早,宇文和慕容两部的骑兵就动了。
八万匹马,踏着阴山下的土路,浩浩荡荡朝前套平原压过去。
“报——”
探马飞奔而来,马蹄还没停稳,人就翻身落地。
“主公!前方百里开外冒出一支大军,人数少说十万出头!”
刘煜正领着三千武卫军和赵云手下的四万骑兵往后套平原方向压过去,探**急报就到了。
“敌人这是知道咱们来了,想打咱们个措手不及?”
刘煜扭头问赵云。
按规矩,斥候撒出去三十里顶天了。
可刘煜不按规矩来。
他从洪荒弄来的十匹黑马,全给了斥候。
挑的十个兵,个个都是尖子。
轻装上路,速度更快。
一百公里,是这队斥候能探到的极限。
赵云骑在马上,落后刘煜半个马身,摇头:“属下也不清楚。”
刘煜倒是笑了:“来得好,省得去找。”
正好。
一战就能定胜负。
武卫军一个冲锋,对面就得垮。
剩下的事,丢给赵云就行。
一百公里听着远,可两个时辰后,两军就碰上了。
不一样的是,宇文部和慕容部的八万骑兵一点准备没有。
刘煜这边早摆好了阵势,三千武卫军已经进了冲锋状态。
普通骑兵冲锋,最快能到四十公里一小时。
武卫军呢?
一百八十公里一小时,身上还披着铁甲。
平均一分钟跑三公里。
三十里路,武卫军跑过去,前后只用了五分钟。
这时候,宇文部和慕容部的八万骑兵连阵型都没摆稳,就被武卫军一个冲锋干残了。
“杀!”
喊杀声震破天。
惨叫声也震破天。
三千武卫军,一盏茶工夫,就从这八万骑兵中间穿了过去。
然后掉头,再冲。
来回冲了三次。
赵云这才带着四万骑兵赶到,加入战场。
后面的事,不用刘煜操心了。
两个时辰后,宇文部和慕容部的八万骑兵全死光了。
一个活的都没留。
鲜卑跟匈奴不一样。
匈奴这百年来,早习惯了当狗。
鲜卑还拎不清自己几斤几两,不想当狗。
那就只能杀了。
“赵云。”
“属下在。”
“把河套平原清干净。
一个不留。”
刘煜的口气很冷。
河套这地方跟云中那边不一样。
这里没**,全是鲜卑人。
不会误伤谁,所以也用不着手下留情。
“是,主公。”
赵云接了令,脸色沉下来。
开战到现在,赵云见多了**在胡人地盘上的惨样。
就差那么一点,就要被当两脚羊吃掉了。
刘煜带兵一路推到贺兰山脚下,把西套平原给占了。
鲜卑人估计早收到风声,部落全跑光了,连个人影都没留下。
半个月过去,刘煜带着人马从云中郡掉头南下,往雁门郡赶。
同时甘宁也领着骑兵杀出雁门关,两边一夹击,打算把雁门郡里的胡人彻底收拾干净。
雁门郡里住的是乌桓人。
可刘煜的队伍进了雁门,转了半天,别说部落了,连个活人都没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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