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浪漫青春> 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

>

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

刚刚好著

本文标签:

网文大咖“刚刚好”最新创作上线的小说《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浪漫青春,温薏金锁是文里的关键人物,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我是永安侯府唯一的嫡出大小姐。十二岁那年,我被外祖父带去边关教养,直到十八岁才回京。回京那日,侯府正为小世子办周岁宴。我以为那是我娘老来得子,终于有了嫡亲弟弟。可我满心欢喜踏进侯府大门时,却看见一个陌生女人穿着诰命礼服,端坐主位。而我娘温薏穿着粗布麻衣,被两个嬷嬷死死按住,逼她给主位敬茶。她瘦得几乎脱了相,额角青紫,唇边还挂着血。她抬起头,声音发抖,却字字清楚:“我不是妾!”话音刚落,那女人起身走...

来源:qydp   主角: 温薏,金锁   更新: 2026-11-04 17:09:29

在线阅读

【扫一扫】手机随心读

  • 读书简介

刚刚好的《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小说内容丰富。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我是永安侯府唯一的嫡出大小姐。十二岁那年,我被外祖父带去边关教养,直到十八岁才回京。回京那日,侯府正为小世子办周岁宴。我以为那是我娘老来得子,终于有了嫡亲弟弟。可我满心欢喜踏进侯府大门时,却看见一个陌生女人穿着诰命礼服,端坐主位。而我娘温薏穿着粗布麻衣,被两个嬷嬷死死按住,逼她给主位敬茶。她瘦得几乎脱了相,额角青紫,唇边还挂着血。她抬起头,声音发抖,却字字清楚:“我不是妾!”话音刚落,那女人起身走...

第三章

03
柳云娘走到我娘面前,故意弯下腰。
她伸出涂着蔻丹的手,挑起我**下巴。
“温薏,看清楚了吗?”
“侯爷认我,族老认我,满府上下也只认我。”
“你守着那点旧日名分不放,除了让自己更像个笑话,还能有什么用?”
我娘眼泪滚落,却死死咬着牙。
柳云娘笑意更深。
“你若真疼你女儿,就劝她乖乖在请封文书上署名。”
“认承麟为嫡出世子,认我为母。”
“否则,偏院夜里那么冷,一个病妾熬不过今晚,也没人会追究。”
她指尖刚碰到我**脸。
我一把扣住她的手腕。
柳云娘皱眉:“你敢——”
啪。
我反手一巴掌扇过去。
她被打得偏过脸,发间珠钗乱颤,怀里的沈承麟吓得放声大哭。
满堂死寂。
我盯着她肿起的半边脸,声音冰冷。
“再拿你的脏手碰我娘。”
“我就剁了它。”
柳云娘愣了片刻,随即尖叫起来。
“侯爷!”
“她疯了!她竟敢当着宗族宾客的面打我!”
沈正奇猛地拍案而起。
酒盏摔在地上,碎片四溅。
“沈靖敏!”
他气得额角青筋暴起。
“你忤逆父亲,殴打庶母,扰乱宗族大宴,眼里还有没有家法?”
我笑了声。
“庶母?”
“她一个外室出身的妾,偷穿我娘诰命礼服,逼我娘敬茶,你管这叫庶母?”
沈正奇脸色铁青。
“住口!”
他抬手一指。
“来人,把这个孽女拿下!”
话音落下,早守在厅外的家丁一拥而入。
一个个手持棍棒,将我和我娘团团围住。
我身后的四名边关亲卫立刻拔刀。
刀光出鞘半寸。
沈四老太爷重重咳了一声。
“反了,真是反了。”
他拄着拐杖站起来,满脸怒容。
“一个姑娘家,带刀闯府,顶撞生父,掌掴主母,若今日不处置,永安侯府百年规矩都要毁在她手上!”
席间立刻有人附和。
“该逐出族谱!”
“不错,**无德,教出来的女儿也是悖逆之徒。”
“柳夫人宽厚,她却步步相逼,实在不知好歹。”
“侯爷,今日若不严惩,往后谁还把宗族放在眼里?”
柳云娘捂着脸,眼中含泪,唇角却压不住得意。
“侯爷,妾身受辱不要紧。”
“可承麟还小,今日又是他的周岁宴。”
“大小姐闹成这样,分明是见不得侯府有后,要坏了承麟的福气啊。”
沈正奇看向我,眼神里再没有半点父女情分。
“沈靖敏,你若现在跪下,向柳夫人赔罪,在请封文书上签字,我还可以当你年少无知。”
“否则,从今日起,你不再是我永安侯府的女儿。”
“你的名字,从族谱上除去。”
我娘猛地扑到我身前。
她病得连站都站不稳,却张开双臂,死死挡住那些家丁。
“不准碰她!”
她声音嘶哑,几乎破碎。
“靖敏没有错,是你们欺人太甚!”
一个婆子冷笑:“姨娘,你自身都难保,还想护她?”
我娘被推得踉跄,仍牢牢攥住我的袖子。
“沈正奇,你要逐,就逐我。”
“靖敏是我的女儿,她是嫡出,她不是孽女。”
沈正奇避开她的目光,冷声道:“**疯病又犯了,拖下去。”
两名嬷嬷上前拽她。
我娘拼了命挣扎,指甲断在青砖上,渗出血来。
我眼底一点点冷下去。
满堂宾客看着我们母女,像看两个不知死活的疯子。
柳云娘缓缓走近,压低声音笑道:“一个贱妾所出的赔钱货,你拿什么翻身?”
我只是抬手,按住腰间锦囊。
那里放着一卷明黄绢帛。
是我从边关带回京的第一样东西。
我抬眼看向沈正奇,忽然笑了。

小说《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回京当天,我娘跪着给外室行妾礼,我杀疯了》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