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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蔓姐裴彻的短篇小说《豪门找回来的真千金,是个黄毛街溜子》,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吱吱的草莓”所著,主要讲述的是:被认回豪门那天,我刚从派出所出来。亲爸脸色难看,身后的黄毛朋友却齐刷刷喊我“蔓姐”。我以为沈家会逼我染黑头发、丢掉摩托,没想到我先把假千金带去炸街,又把爸妈带到幸福街撸串。直到相亲桌上,我认出西装革履的男人——三年前被我不告而别、后来找了我很久的银毛前男友裴彻。旧误会、热搜风波和朋友的手术费,让我一次次想逃,却也让我第一次学会回家求助。裴彻不再装正经,只想陪我做自己。最后,我没被豪门改变,反而混成了全家人的蔓姐,也和他把错过的三年重新补了回来。...
4
全家对我最大的误会解决以后,开始操心第二件事。
婚姻。
罪魁祸首是沈嘉宁。
那晚我们窝在沙发看电影,她突然问:
“姐,你谈过恋爱吗?”
我嘴里的薯片停了。
“谈过。”
她眼睛亮得像探照灯。
“几个?”
“一个。”
旁边假装看财经新闻的沈砚川明显松了口气。
我瞥他。
“哥,你偷听?”
“谁偷听了。”
沈嘉宁继续问:“为什么分?”
我想了想。
“我跑了。”
财经杂志缓缓降下来。
“你说什么?”
“分手的时候没敢告诉他。”
沈嘉宁目瞪口呆。
“那叫什么分手?”
“单方面终止合作。”
“为什么?”
我抓了把薯片。
“太黏。”
“我出去撸串他问跟谁,我去修车他也跟着,晚上十二点还要打电话。”
“而且穷。”
沈砚川冷笑。
“你还嫌人穷?”
“哥,你这话伤人了啊。”
我踹他一下。
“他当年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就是那辆破摩托。”
“后来呢?”
“不知道。”
我耸肩。
“三年没见了。”
我爸正好从书房出来。
“没见最好。”
他把一份资料放桌上。
“明天见见这个。”
我低头。
照片上的男人黑发,金丝眼镜,西装笔挺。
眉眼有点眼熟。
但我没想起来。
“裴彻?”
我爸满意地点头。
“裴家长子。名校毕业,不抽烟,不泡吧,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朋友。”
我啧了一声。
“这么正经?”
“正好治治你。”
我拿起照片看了两眼。
“行啊。”
反正吃顿饭而已。
我当时并不知道。
自己这一声“行”,答应得有多草率。
另一边。
裴家。
裴彻原本连资料都没打算看。
“相亲推掉。”
裴母早习惯了。
“你爷爷只是让你见一面,人家姑娘刚找回来,也不容易。”
“没兴趣。”
“长得挺漂亮。”
“没兴趣。”
“黄头发。”
裴彻翻文件的手停了。
裴母没发现。
“听说性格也挺特别,小时候在老城区长大......”
资料被抽走。
照片上的女孩对着镜头笑。
黄毛。
耳骨上三个银色耳钉。
眉尾还有一道很浅的疤。
裴彻盯了很久。
三年前,这道疤还是他陪她去医院缝的。
她疼得龇牙咧嘴,还死活不肯让医生剃掉旁边那撮头发。
裴母试探:
“不喜欢?”
裴彻合上资料。
“什么时候?”
“下个月吧。”
“太晚。”
裴母一愣。
“那下周?”
“明天。”
“......”
裴彻拿起手机。
三年前那个号码还躺在通讯录里。
头像早灰了。
最后一条是他发的。
沈蔓,你人呢?
红色感叹号。
他看了两秒,笑了。
“越快越好。”
相亲那天,我妈强行把我的黄毛压成了黑长直假发。
花臂袖套也没收了。
洞洞鞋更不许穿。
我穿着裙子坐在包厢里,浑身难受。
沈嘉宁在旁边给我打气。
“姐,坚持一下。”
“我头皮*。”
“不许抓!”
门开了。
我抬头。
男人一身黑色西装,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
斯文。
端正。
人模狗样。
我看了两眼。
没认出来。
直到他坐下,摘下眼镜,用纸巾慢条斯理擦镜片。
我手里的茶杯停在半空。
这个动作。
三年前有人打架把眼镜摔碎后,也是这么擦。
虽然那副眼镜压根没有镜片。
我盯着他的脸。
黑发。
银毛。
金丝眼镜。
破摩托。
几张脸在脑子里重叠。
我差点把茶喷出来。
裴彻抬眼。
嘴角很轻地勾了一下。
“沈小姐?”
我手机疯狂打字。
你怎么在这?!
他桌下手机亮了。
片刻。
相亲。
废话!我是问你怎么变成裴彻了?!
一直都是。
我脑袋嗡的一声。
对面,我爸还在夸。
“小裴这孩子稳重。”
裴母也笑:“蔓蔓活泼,正好互补。”
我盯着那个三年前骑摩托载我冲**卡点、**被狗追过两条巷子的男人。
稳重?
我手指飞快。
不许说以前的事。
裴彻抬眸看我。
凭什么?
算我求你。
叫彻哥。
我抬脚就踩他。
他早有准备,鞋尖一勾,直接扣住我的脚踝。
我动不了。
我爸还笑着问:
“蔓蔓,你觉得小裴怎么样?”
我咬牙。
“挺。”
“好。”
裴彻笑得斯文极了。
“我也觉得沈小姐很好。”
桌下,他鞋尖没松。
我狠狠瞪他。
他只动了动嘴唇。
“装。”
“继续装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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