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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已忘”的倾心著作,杨铮杨忠华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都市小说《男人活着》,主角分别是杨铮杨忠华,作者“王已忘”创作的,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如下:从踏出社会那一刻开始,杨铮就开始了他疯狂赚钱的脚步。时代的浪潮,男人的刚毅与坚持,让他在深渊中砥砺前行,无惧风雨。...
来源:cd 主角: 杨铮杨忠华 更新: 2025-10-03 07: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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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简介
叫做《男人活着》的小说,是一本新鲜出炉的都市小说,作者“王已忘”精心打造的灵魂人物是杨铮杨忠华,剧情主要讲述的是:杨忠华夫妇听到之后,乐在心里,笑在脸上,还是挺欣慰的。这一顿晚饭,杨铮第一次在父母长辈面前,能够无所顾虑地喝上两杯辣喉白酒,和父亲、二叔他们在饭桌上畅所欲言,大谈自己的所见所闻。而杨忠华看到儿子杨铮出去半年多的时间,就改变了这么多,既高兴,又有些担忧。高兴的是儿子终于像个大人一样了,当然,最大的体现...
第29章
不过,星期一的晚上,他还是约了两个读书时的死党出去吃夜宵了。
听到他“衣锦还乡”,死党钟玉龙与冯振清,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瞬间亢奋了起来,一口便答应了下来,晚上夜宵店里见。
当他们看到杨铮的打扮之时,简直就是两眼发光,羡慕的神色,瞬间爬满了他们的脸庞。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杨铮特别享受这种被人用羡慕的眼光看着。
他有种走在一堆闪光灯下面的那种满足感。
可是,他自己并没有察觉到这和以前的他,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他们两个都还是消费者,是学生,作为最先走出社会的杨铮,自然不会让他们感到失望了,夜宵往好的点,啤酒饮料放开肚子喝。
如果这个小镇和**那个大城市通讯那么方便的话,估计,这天晚上的夜宵,就不单是他们三个人在吃了。
夜宵档的老板,也察觉到了这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是个平时难得出现的一个“大款”,什么好吃不好吃的,都给他们来了一份。
十点钟开始吃的夜宵,愣是让他们三个人吃到了凌晨三点多。
最后,一路踉跄着脚步走了回家。
母亲卢卫红给他打开大门的时候,他已经坐在门墩上呼呼大睡了。
慈祥的母亲,冒着困意,将他扶进房间,给他脱了鞋,盖上一条薄毯子后,看了好几眼,这才回去房间继续安睡。
杨铮是出去喝酒的隔天早上,而且是一早上,七点多钟,来到奚小凡家门口。
昨天的傍晚,他已经用二叔的电话给奚小凡打过一次电话了,约了她今天出来。
他还特意在前一天傍晚去二叔家借了那部有点残旧的嘉陵摩托车,今天一早,草草吃了一个早点之后,便骑上摩托车出门去了。
其实早在他读初二的时候,就已经偷偷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如果不是有一次二叔走不开,急需去镇上买点东西,让他去买的话,他家人还不知道他学会了骑摩托车了呢!
所以,他今天早上骑摩托车出门,母亲卢卫红看到了,除了叮嘱他要注意安全之外,也没有什么好奇的。
等了一会,奚小凡便出现在他的眼前了。
远远望去,她穿着一条有点发白的牛仔裤,上身是一件粉紫色的T恤,长发束成一个马尾,显得干净利落,清丽脱俗。
他看着奚小凡朝自己走来,脸上的笑容渐盛。
当奚小凡来到他跟前的时候,有点慌乱地对他说道:“走,我们先走远一点。”
杨铮当然明白她在顾虑和害怕什么,马上发动摩托车。
奚小凡一坐上去,摩托车便呼哧一声,绝尘而去。
坐在后座的奚小凡,看着杨铮满头的金色头发,还有从他头发上面散发出来的真正发胶香味,她此时的心跳是非常厉害的。
这个男孩子,在给自己第一封情书的时候,他确实是让自己心动了。
少男少女对于朦胧的情感,本身就是没有太多清晰的感觉的。
杨铮给她的,确实是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尤其是看到他写给自己的那份情书,里面的内容,更是情真意切,缕缕情深。
此刻,他就在自己眼前,离自己连咫尺之遥都算不上,完全就是触手可及。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半年不见的杨铮,似乎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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