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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窃不走的金嗓子》,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皓轩宛白,文章原创作者为“筱优”,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我们壮乡的小伙要在三月三歌圩上对歌赢下心上人。才能送出同心结,被接下才算定下终身。我有十里八乡最好的歌喉,可每年歌圩,我都会失声,连输了七年。寨里人说我是被山神收了声,命里唱不出姻缘。第八年,我太紧张没有胃口,阿爹递来的茶没动。当晚,我听见阿爹和阿哥在院里:\...
第 4 章
“今天要是送不出同心结,我们家的脸往哪搁?”
阿爹站在**,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我手里捧着那条红色的同心结。
这是我花了七年时间,用最细的丝线,一点点亲手编织出来的。
上面的并蒂莲,曾经承载着我对未来的全部幻想。
“你一个哑巴,留着这同心结有什么用?”
阿爹一把夺过同心结。
粗暴地塞进季皓轩怀里。
“给你哥。他今天就要和宛白定下了,这同心结权当是你孝敬他的。”
季皓轩假装推脱了一下。
“阿爹,这不好吧。云铮编了这么久......”
“有什么不好的!”
阿爹瞪着我。
“他吃我的喝我的,为这个家做点贡献怎么了?”
“再说了,他以后可是要被卖给王二**,用不上这么好的东西。”
那个打男人的屠户王二娘。
我看着阿爹那张扭曲的脸,连冷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季皓轩不仅拿了同心结。
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脖子上。
那里戴着一枚木棉花银坠。
是我亲生母亲留给我的唯一遗物。
“这银坠真好看,配我这身马甲正合适。”
他伸手就来拽。
我猛地退后一步,躲开了他的手。
这是我最后的底线。
“你躲什么!”阿爹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
“你哥看上是你的福气!还不快拿下来!”
周宛白走上前,按住我的肩膀。
语气强硬。
“云铮,别闹了。今天外面来了很多媒体和游客,你别让大家难堪。”
她一边说,一边用力掰开我的手。
硬生生把那枚银坠从我脖子上扯走。
勒红了一圈皮肤,钻心地疼。
季皓轩心满意足地把银坠戴在自己脖子上。
“各位乡亲!外来的客人们!”
村长在台上拿着话筒高喊。
“接下来,是咱们歌圩节最精彩的送出同心结环节!”
季皓轩拉着周宛白,大步走上台。
台下掌声雷动。
我站在台口的阴影里,看着这对光鲜亮丽的璧人。
季皓轩拿着话筒,声音清朗。
“各位,今天是个好日子。”
“在送出同心结之前,我想请我的弟弟,季云铮上来。”
他指向我。
两道刺眼的聚光灯瞬间打在我身上。
我被迫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大家都知道,我弟弟从小嗓子就不好,是个不能说话的废人。”
季皓轩叹了口气,眼眶泛红。
“但他是我弟弟,我依然爱他。”
“今天,我要借他的手,把这条同心结送给我的心上人。”
他招手示意我过去。
阿爹在背后狠狠推了我一把。
我踉跄着走到舞台中央。
季皓轩把同心结塞进我手里,然后紧紧握住我的手。
周宛白走到我们面前。
她拿着话筒,深情款款。
“皓轩,虽然云铮哑了,但我不会嫌弃他。我们会养他一辈子。”
“但我今天接下的,只能是你的同心结。”
台下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
“宛白真是重情重义!”
“皓轩太善良了,还带着个拖油瓶。”
在这场戏里,我是他们绝美爱情的垫脚石。
是衬托他们高尚品德的废料。
季皓轩握着我的手,往前递出同心结。
就在同心结送出的一瞬间。
他故意松开了手,顺势摸向自己脖子上的银坠。
“哎呀!”
他惊呼一声。
银坠从他颈间滑落。
“啪”的一声脆响。
掉在坚硬的水泥舞台上。
碎成了三截。
那是母亲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
季皓轩捂着嘴,一脸无辜。
“哎呀,手滑了。”
“弟弟不会介意吧?反正你以后也用不上了。”
他笑得肆无忌惮,眼底全是挑衅。
台下有人在笑。
有人在看热闹。
阿爹在台下满意地看着这一幕。
周宛白稳稳接住了同心结,摆出一个优美的姿势。
我低头看着地上的碎银。
心脏那一块,突然就空了。
所有的留恋、幻想、哪怕是一丝丝亲情的羁绊。
都在这声脆响中,灰飞烟灭。
我抬起头。
踩过银坠的碎片。
在一片喧闹声中,一把夺过了季皓轩手里的定制话筒。
“弟弟,你哪怕用气声,也给哥哥和宛白送句祝福吧?”
季皓轩还以为我要比划手语。
我握着话筒,深吸了一口气。
“谁说,我哑了?”
小说《窃不走的金嗓子》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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